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: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

为更好保证钢铁资源供应,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开展,经国务院同意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来发布公告,自2021年5月1日起,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。其间,对生铁、粗钢、再生钢铁质料、铬铁等产品实施零进口暂定税率;恰当提高硅铁、铬铁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,调整后别离实施25%出口税率、20%出口暂定税率、15%出口暂定税率。

上述调整办法,有利于下降进口成本,扩大钢铁资源进口,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,引导钢铁行业下降能源消耗总量,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开展。
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: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

Author: 新华社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